交通安全仍存隐患、农村加强治理改善。
今年8月到10月,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31个省区市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,并通过各大网站进行问卷调查。昨天(21日),执法检查报告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。
报告指出,目前我国许多大城市、尤其是特大城市道路严重拥堵,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。
存在的突出问题包括:货车超载超限屡禁不止,电动自行车绝大多数超标,“老年代步车”、“残疾人助力车”等低速电动车逐步蔓延。部分公路特别是农村公路的交通标志杆等安全设施不足,危险路段已超过160万公里,占农村公路总里程40%以上,亟待增设安全防护设施。近十年来,近35%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农村公路。
报告还指出,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,存在安全漏洞。大量货物运输企业存在挂靠现象,有些企业“只收钱不管理”。此外,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违规现象普遍,据统计,2015年,全国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4.42亿起,近90%人身伤亡交通事故是因违法行为导致的。
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胜俊:在执法检查中发现,一些地方以及有关部门存在有法不依、执法不严现象。道路交通法及其配套规定也不够完善。
执法检查报告指出,要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,必须坚持源头治理,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,严格执法,同时要加强信息共享建设,把专项治理和综合治理结合起来。